尊敬的有關領導:
我是一名殘疾人(職體殘三級),我在50歲時能否辦理正式退休(有殘疾證),如果能夠辦理,是否必須征得單位的同意,如果單位不同意就不能辦理嗎?
如果能辦理,是否還需要勞動保障部門的鑒定證明?
謝謝
盼復
尊敬的李洪山:
您好!只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的人員,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方可申請因病提前退休。如果您符合以上條件,屬於單位在職人員,應通過單位把相關病例材料上報到區縣勞動部門,經初審材料合格後,再等待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統一鑒定的通知,鑒定屬於完全喪勞的,纔能憑鑒定結論辦理退休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