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人於去年10月因腦出血高危型高血壓2級,造成癱瘓在床不能自理。我又下崗在家,家裡只靠孩子一人在外打工每月基本工資820(平時加班,夜班補貼最高拿到1100左右)這是不固定的,我愛人每月看病需要800多元醫藥費,又沒有房子戶口落在公公家,生活陷入及其困難之中。希望政府能幫我一下度過難關。請問一下像我這樣在家照顧病人,也視為每月有370的工資嗎?三口人平均工資都有哪幾項組成,難道平時加班的補貼也算在內嗎?如果是這樣那我母親是家庭婦女沒有工作。我們每月還要給她生活費那怎麼不計算在內呢?
尊敬的羅美玲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民政局調查處理。現此問題正在調查處理之中,待該問題調查結果落實後,我們將立即給予您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4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民政局調查處理。經調查,春華街道辦事處於4月份向區民政局上報了您低保審批材料,待區民政局審批後,即可享受低保待遇。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