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領導2月24日的回復『按照現行戶口管理政策,您可到房產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投夫落戶』。因我丈夫的住房已賣,戶口仍在原址。我去派出所申報,民警說:沒有房產證不能辦。我們在短時間內沒有買房能力,不知我還能不能申報。謝謝您。
尊敬的張妍: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4月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愛人已將房產出售,致使您沒有合法落戶地,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暫不能投夫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