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貼、寫小廣告,破壞環境,大家都有目共睹,是害群之馬,危害很大。希望出臺一個治理方案,本人建議:1、官方如何依法管理和治理,如何懲治這些破環環境之徒(要具體);2、發動群眾配合舉報治理,公布舉報電話(在電視臺像作廣告一樣公布),因為貼廣告的都留下了聯系電話,得到群眾的舉報電話以後,有關部門要追查這些人,對他們質問、罰款,依法處理。
永勝先生:
您的建議很好,根據4月1日實行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44條第一款的規定亂貼寫小廣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責令行為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處以2000元罰款。謝謝您對市容市貌的關心。
市市容園林委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