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本人已按現在的藍印購房政策在郊區買房,和開發商的購房合同已簽訂,並且已交全款,但開發商合同備案和契稅代繳有個辦事周期,大約一個月。現在網上傳說藍印購房政策可能調整,我想問領導是否有這回事?另外,有個建議,假如有政策調整,新政策的執行時限是按購房完稅日期還是按購房合同和交款發票日期?建議應按正式簽訂合同和交款發票日期。因為購房辦藍印者是按現行政策和標准,和開發簽訂的購房合同,而合同已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它約束的不但是合同雙方,同時也考驗著政府的公信力。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