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關工作人員:
您們好!我是一名69屆的老知青,土生土長的天津人,在我16歲的時候響應國家號召到黑龍江兵團下鄉,9年後留在齊齊哈爾交電公司工作,戶口也落在了齊齊哈爾,如今我已年近六旬,想將戶口辦回家鄉天津,不知國家政策對我這種情況如何規定?另外,齊齊哈爾交電公司於2002為我辦理了工齡買斷,我的社保在齊市也繳納
到2002年,聽說國家出臺了社保異地轉接政策,我想在津續繳社保(我在天津已定居多年),請問異地轉接手續應如何辦理?
尊敬的石剛:
您好!知青轉移戶籍的問題建議您諮詢相關戶籍管理部門。關於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轉移的問題,目前國家剛剛出臺了新的規定,現在各地方正在擬定具體經辦規程,請您耐心等待,現把國家出臺的國辦發【2009】66號文件提供給您。group/topic/9434279/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