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入東麗湖朗鉅維爾藍堤住已經快一年了,可至今未能辦理產權證!當時合同約定的時間是交房後180天內!請相關部門核查!並解決賠償事宜!謝謝!
您所提的問題屬於民事經濟糾紛,您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東麗區人民政府
20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