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超』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進行調查處理。經查,情況是這樣的:
一、您是已婚,戶口現在為集體戶口,落戶於天津經委人纔,您配偶戶口為外地農業戶口。夫妻兩人現在天津租房居住,兩人無固定工作,年收入不到2萬5千元。
二、按照《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08]39號及相關文件規定,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范圍內非農業戶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4.5萬元;(三)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四)家庭人口原則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也可作為單人戶申請。
三、根據限價商品房相關文件規定,您基本符合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條件,需攜帶相關證件去戶籍所在的區房管局辦理:1、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2、家庭成員戶口簿(其集體戶口首頁及個人頁,其配偶外地戶口簿);3、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材料;4、家庭現住房有關材料:市場租賃住房,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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