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3月辭職,到現在,我的社會保險沒有繳納,現在新的單位要給我辦理保險,請問如何將原來的保險銜接上,如何辦理手續。補2009年4月--2010年4月的保險需要補交多少錢,每月多少?(原來的保險在南開區上的,現在准備調到靜海縣)還有一個問題 市內六區和郊縣的保險水准是一樣的麼?謝謝
尊敬的解春青:
您好!如果您想補繳保險可在單位辦理保險關系轉移前到原檔案關系所在地辦理補繳手續,之後再轉移。
09年個人繳費基數最低為1360元,最高為3520元,繳費比例為20%。如果以1360元為基數,09年養老保險金額為:1360*20%*9=2376元,另外因為您是跨年度補繳,還應額外按照09年的保值系數大於1部分的60%繳納補繳費用。2010年個人繳費基數最低為1525元,最高為3810元,繳費比例仍為20%。如果仍以最低1525元為基數,2010年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為:1525*20%*4=1220元,另外還要征收今年1-4月份補繳的利息,具體數額可在辦理補繳手續時由經辦部門來核算。
天津市各區縣的養老保險已經全部納入統籌,各地的繳費基數及比例標准都是相同的。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