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位於南開區城廂東路與南馬路交口的垃圾站是否經過審批?在我市老城廂這一重要的旅游窗口建造如此過分的垃圾站是否合適?該垃圾站對我市文明形象、廣大民眾的生活和附近三家市級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了很大危害,請南開區負責同志做出合理的解釋。
張先生:
接到您的投訴,經南開區市容委、執法局的調查,回復如下: 地區執法大隊按照區領導的指示精神對轄區內的廢品收購站、點進行了統一查處,其中包括您反映的該廢品收購站問題。面前該處的廢品收購站正在進行廢品的清理、搬運工作。地區大隊將積極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廢品收購站、點進行取締。
市市容園林委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