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天津市河北區古北道的盛泰嘉園是2009年入住的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小區。該小區4號樓是28層的高層建築,而該樓一層的一業主在裝修過程中私自將房屋內的鋼筋混凝土承重梁柱拆除,破壞了房屋的原主體結構。我是4號樓的高層住戶,我認為這種做法違反了《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並會影響整個4號樓居民的安全居住,於是向小區物業反映此情況,物業對此事的態度含糊其辭,敷衍塞責,據了解,該住戶與開發商和物業有著某種特殊的關系。在此我請求區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能抽出時間過問一下此事,依法責令其恢復原狀,給整個4號樓的居民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
居民您好:
您反映盛泰嘉園4號樓一層業主拆改房屋承重結構的問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接件後即刻趕赴現場,經查勘,裝修拆改情況屬實,現房管局已依據《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對其下達了通知書,責令其對拆改部位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支持與參與,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區房管局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