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4年購買的一套二手房,當時房主所在小區還未辦理土地證,因此房主手裡只有產權證。我們辦理了產權證過戶。
後來,小區貼出通知,說可以辦理土地證了,但由於房管局只有周一到周五辦公,和我上班時間一樣,所以一直拖著未去辦理。
現在產權證和土地證都二證合一了,請問我要現在出售房子,是需要先去房管局辦理換證手續再賣呢?還是直接和買家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然後房管局就直接給買家二證合一的證了呢?
多謝!
張小姐: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3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