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委的領導,您好:在我市和平區鞍山道與青海路交口有一違章售貨亭,違法搭建已有很長時間。此違章售貨亭違法佔道擺賣,影響交通及市容事實清楚,影響惡劣,給廣大群眾出行帶來極大困難。尤其是每天上下學時間,匯文中學、鞍山道小學、萬全道小學的學生家長都在青海路與鞍山道一帶等待接送孩子,此售貨亭一出就給本就是市區主乾道路的鞍山道帶來極大壓力,造成極大擁堵,極大地影響了通行效率,也給鞍山道日式風情街造成了嚴重的景觀影響。這一違章售貨亭也給我們青海路居民造成了生活上的不便。近日又看到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真是大快民心,其中對違章建築也做了明確規定。《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本來是一個好規定,也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的整治市容的堅定決心,希望《規定》的出臺能夠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不讓它成為一紙空文。希望領導派人調查,盡快依法拆除違章建築! 謝謝!
青海路居民
居民同志:
你反映的關於『違章售貨亭佔道擺賣影響交通市容』問題,經我委及和平區綜合執法局調查情況如下:鞍山道與青海路交口青海路一側建有一處6平米塑鋼棚亭用於經營(張廣文,男,51歲),其妻身患殘疾,子女尚在讀小學,戶籍在勸業場街新疆路社區。張某因無生活來源,長期在該處設點賣零食維持生活。後經申請由地區政府牽頭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同意臨時設置該亭 售貨,待情況有所好轉後同意拆除。
我們將按照天津市市容環境整治指揮部的指示精神,大乾三百天保障我區國家衛生城區的榮譽稱號,服務於民,執法為民,為和平區市容環境做出更大貢獻。
市市容園林委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