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海龍局長:
我是低保戶,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今年2月份住院手術,手術費約4萬元。醫保報銷2萬多,自己擔負1萬多。根據 津政辦發[2009]114號文件精神,可享受45%的分段醫療救助。
我就此事電話詢問區民政社會救濟科,接電話的男同志告訴我有關具體事宜應該到社區及所屬街勞動保障服務大廳諮詢辦理。
去社區居委會及街勞動保障服務大廳諮詢負責低保救助的有關人員後,皆不知有此文件,亦不知如何辦理。後找到南營門街民政科,接待的同志說這個文件他也不知道,可能還沒實行。不過民政口每年有兩次(4月和11月)集中辦理對特困群體的醫療救助,(條件是個人負擔部分在3000元以上,救助的比例是20%)。
此事讓我感到很困惑,煩請金局長幫我解惑並告訴我辦理此事的具體程序。謝謝!
fanguiun同志:
您好,您的諮詢我們正在辦理,稍後回復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今年是《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津政辦發【2009】114號)貫徹落實的第一年,政府全額資助低保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依托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平臺,實現救助對象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的同步結算。但目前由於救助對象信息不准確、身份證沒有昇位等原因,導致津政辦發【2009】114號文件暫未執行。您因住院所發生的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符合醫療保險規定),請您保存好相關票據,近期我們將布置落實報銷工作,使您享受到相應的醫療救助,對此給您造成的不便請諒解。
20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