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在07年底參加天津統計局統一招聘的鄉鎮統計員,工作兩年了,由於一直沒有編制,所以在09年8月的時候又參加了區事業單位招聘,分到了事業單位工作,可是我現在怎麼還是試用期啊?難道兩年的鄉鎮統計工作不算基層工作經驗嗎?不能算是工齡嗎?
尊敬的『田先生』網友:
您好!您所詢問的關於『事業編員工試用期』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區人事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區人事部門已與您取得聯系,並就您所提出的相關問題予以答復,若有問題請與區人事部門進行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