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我反映的是新村南裡18號樓底商違章經營餐飲污染樓上居民一事。該樓底商有兩家飯店,在經營餐飲時未安裝任何油煙除塵排放設備,將刺鼻的油煙排放到後院小區內,致使樓上居民不敢開窗換氣,想必到了夏季問題會更嚴重;並且霸佔居民的公共環境,私搭亂建,作為自己的廚房,廚房內有加大的煤氣罐,明火操作,存在明顯的安全隱患問題;雜亂物品如剩餘飯菜、垃圾桶等拜擺訪在樓梯下,餐飲垃圾隨意丟在小區院內,存在很嚴重的環境污染。自2008年,找過很多部門如漢沽執法大隊、寨上街辦事處管理此事,但都未能給予根本解決,令其拆除後不久,還會私自搭建,至今無人解決,環境越來越惡略。據了解有規定不允許這樣的底商經營餐飲,不知為什麼他們還在違章經營!請區相關部門領導過問此事!給與我們幫助,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 您反映的問題經寨上街和執法局調查,該位置不受社區委會管理范疇,屬物業管理范疇,我們正在積極聯系主管部門及其業主委員會,與所屬物業公司溝通,盡快解決此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漢沽管委會寨上街辦事處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