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關系,03年我調入市區工作,孩子隨遷,現我和孩子是單位集體戶口,名下沒有住房,我年齡已經35周歲,年總收入4-5萬,孩子上小學,可否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請回復,謝謝!
周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3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一、目前,我市經濟適用房僅用於拆遷家庭的定向安置,非拆遷家庭暫不能購買。
二、限價商品住房面向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銷售。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家庭的條件為:
(一)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范圍內非農業戶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
(三)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則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人員也可作為單人戶申請。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數的1.5倍計算。
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可到戶籍所在區房管局提出購房資格申請。相關房源信息可登陸天津市住房保障網查詢。
感謝您我市對住房保障工作的關注。
201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