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是河西戶口,我是武清的集體戶口。我們現居住地屬於西青區。我想諮詢一下我們如果領取准生證可不可以在我老公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領取呢?孩子的戶口是不是可以落在河西呢?謝謝回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計生委、公安西青分局了解情況。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申請領取《一孩生育服務證》的基本途徑為:夫婦雙方結婚後,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憑5項基本證明(妊娠診斷證明、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夫妻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懷孕第一孩證明),到女方現居住地鄉鎮街計劃生育部門領取《一孩生育服務證》;』。所以,您可帶全上述有關證明到您的現居住地鄉鎮街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生育服務證》,而不能到您丈夫戶口所在地領取。關於戶口問題,如無特殊情況,子女可以隨父母任意一方戶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