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市人,去年和天津市本地人結婚,且用我名字按揭貸款買了房子,首付20多萬,請問這種情況,需要什麼條件纔可以落天津市戶口,且我倆是再婚家庭,我有一女,戶口是否也有政策可以落戶天津
尊敬的楊薇: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3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現行戶口政策,外省市人員與我市非農業人口再婚,年齡在35周歲以上,結婚後在津居住生活滿3年的,准予落戶,您的女兒可按投繼父(母)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