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振宇:
您好!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安置在企業的轉業志願兵(士官),單位應為其參加社會保險,其軍齡經審核可作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
符合城鎮安置條件,並與本市的區縣安置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可以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包括:
1、各類人纔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積極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提供職業介紹、就業指導、檔案管理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辦理存檔手續,並在辦理自謀職業證的兩年內免收檔案管理費。
2、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在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國家公務員時,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均可報名考試,其服務期視為其有社會實踐的年限,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3、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其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
4、城鎮退役士兵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個人繳費窗口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保手續。軍齡視同繳費年限。
5、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性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之日起,憑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交登記費等多項費用。
6、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限制性行業除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此外,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還能享受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貸款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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