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乳腺癌患者,並已經骨轉移。每個月,我需要吃補骨頭的藥,還有治療乳腺的藥,因為我是晚期患者,所以醫生建議吃進口藥,每月的藥費全額需要7千多元,可是最近我去醫院拿藥,醫生讓我掛了4個號,說是社保有規定,門特最高費用850元,我覺得這樣不合理,加大了我們的負擔,而且還很麻煩,一瓶萊曲唑就要近1500元,我需要掛2個號,希望能考慮一下我們的感受。
尊敬的網友:
您好!社保部門對門特病人就醫沒有掛號次數要求。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