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我市特困企業天津針織廠的一名職工。現我廠正在辦理退出市場程序。我現在想請問的是,三年前(2007年),我市政府根據國家政策精神在報刊上公開發布了我市所有企業三年內必須全部退出市場的政策消息。而現在三年已過,我們廠退出市場的程序至今還沒有辦完。可根據我市曾在報刊發布的特困企業退出市場後55歲以上的老職工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假如我們廠退出市場程序辦了幾年,是否還能按2009年計算我們老職工應享受的國家退休政策?請您回復一下。謝謝!
尊敬的董惠田:
您好!只有國家政策性破產企業職工,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退休。對於退出市場企業,沒有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