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縣長:
您好!
我於2006年與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各種保險一直沒有上,我想問一下,如果我想上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能行嗎?流程怎樣,謝謝!
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問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向縣勞動局等相關部門了解情況。
斷檔其間的保險費續交問題,以1998年為界,1998年前不可以續交,1998年之後則可以續交,費用由個人負責,而之後再就業,保險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由新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是非農業戶口靈活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戶口本到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個人窗口由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是農業戶口回農村務農可到鄉鎮勞動保障中心參加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如您還有疑問,可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諮詢(電話:82862113)。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