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
您好!我是一名失業人員。原來曾在永樂生活電器工作過後一直沒在工作,由於當時此單位在上保險時未將我個人檔案調到永樂,永樂注銷時也未給我做退工。導致現街道電腦顯示我還在永樂電器在職。但現此公司屬個人經營,早已在天津注銷了。街道讓我到原永樂開提檔信,然後再做退工,我和她們談過兩次了,現單位已經不存在了。我找不到人做相應手續,我沒有辦法上保險。請您盡快幫忙解決一下!而且我相信我這樣的問題不只我一人,街道應該對此類人員做怎樣的解決辦法?
尊敬的張倩凡:
您好!原單位未做退工手續並以注銷。建議您提交情況說明報告,通過原單位所屬區縣勞動局勞動力管理科向市人社局就業處申請,由市就業處研究後處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