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領導:我反應的北辰區霞光裡3、4號樓小區內在沒有設計停車位的情況下,小區管理者違法讓部分業主停放大量車輛,既妨礙了業主的正常出行,又佔用了本來就很狹窄的防火通道,在這樣下去一旦發生了火災後果不堪設想,請有關部門抓緊查處。貴單位的答復是霞光裡社區無物業管理小區,由居委會與社區防控隊加強車輛停放的管理,維護好社區秩序。這個小區建設初根本就沒有設計車位,且多年來就不允許停車,現在不是誰管理的問題,消防局可以現場查看一下,消防通道是由消防法制約的,請盡快還小區業主一個安全、安靜、有序的小區,謝謝
尊敬的李蘭慶網友:
您好,你上次已經針對這個問題進行反映了,北辰區新村街已加強管理。消防局不是區政府行政下屬單位,無法安排消防局人員進行現場查看,建議你向消防部門反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