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本市三甲醫院應該遵循什麼法律或法規來制定『住院總制度』?
醫療法律或法規是如何具體規定『住院總大夫』的醫生資質要求、工作職責、工作任期、每日或每周的工作時間的?
本市某醫院實行的『住院總制度』連續任期2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24小時,大夫們的身體狀況幾乎到達崩潰的邊緣,衛生局是不是應該則其糾正並改進,以保證大夫們的生命及生存權利?
問衛網友:
您好,您的郵件我們已轉到相關處室,待辦理後再做答復。
天津市衛生局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