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上學,去年研究生畢業,10月份簽約天津一家企業,要求將戶口和檔案轉到單位在該區的勞動局下面的一個人事代理科,所有的手續都辦齊了,公安局戶口辦公室的審批也通過了,現在這個代理科把我的戶口落在就近的派出所,需要我繳納1000元的進津費,感到十分疑惑,有多次聯系相關部門我,無果。
請問,這個進津費收費有無依據,我很苦惱。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為單位或個人提供遷移戶口手續服務,屬於經營性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根據具體情況,由雙方議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