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向您諮詢一個問題,10年1月底我家購買了雙港新家園的一套限價房,是按照3%的稅率繳納的稅款(單價略高於5700元/平),今天發現天津已經調整了普通商品房的認定標准(http://www2.tjfdc.gov.cn/Lists/List7/DispForm.aspx?ID=4307),津南區標准已提高到5800元,已經高於我家那套房的單價70元,因為只早了1個多月,並且還是限價房,多繳納2%的稅款,對於我們來說並不是小數目,那對於我們這種比較特殊的情況,請問有什麼說法麼?希望能對保障性住房的住戶,不再有普通商品房和非普的限制,謝謝!
Shiparako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2月25日
shiparako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