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女)是1984年畢業由天津市人事局分配到國營企業工作的,當時的編制為國家乾部編制。
本人於2000年因原企業效益不好下崗後把人事檔案關系遷出,現人事檔案在私企公司單位。
請問:原國家規定乾部編制的女乾部退休年齡為55歲,但本人由於下崗(已領取過失業救濟金)不在享受乾部崗位了。現本人在私企公司上崗,不分什麼乾部個人的,但在轉移個人人事檔案時發現本人還屬於乾部編制。
請問,我現在的實際情況屬於什麼編制?退休年齡應為多少呢?
備注:本人現年齡為44歲。
尊敬的『劉美燕』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勞動局和人事局調查處理。結果如下:按照規定,退休年齡應按本人與現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上規定的崗位執行,管理崗55歲退休,工人崗50歲退休。經和您電話溝通,發現您的人事關系不在河西區,建議您與存檔單位聯系,詳細進行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新春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