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私營企業工作四年,並已懷孕3個月了,但是公司由於經營狀況不理想,即將宣布關閉。工作以來一直繳納五險一金,生育險是否可以給予我一定的經濟援助,我應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撤銷、解散和破產以及由於其他原因宣布終止的,應當在資產清算時,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預留已懷孕女職工生育保險費。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