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我於2010年1月份退休,1月份核定退休工資2400餘元。2月12日公布了09年全市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數據,我的退休工資是否還要按09年全市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基數重新計算。請答復,謝謝!
尊敬的石磊:
您好!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之前到達退休年齡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的人員,企業可暫按本人退休前兩年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基本養老金。同時,由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按照納入統籌規定的標准納入統籌。待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以後,企業再重新計算本人基本養老金。同時,由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重新審批基本養老金,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按照納入統籌規定的標准,自職工辦理退休審批手續的次月起予以調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