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9年11月份正適合原單位正式解除勞工合同,是我申請辭職的,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領取失業金,希望可以得到解答,謝謝!
尊敬的杜鵬:
您好!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之一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所以本人提出辭職不能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