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一名殘疾人,戶籍不在本市,在本市一家化工單位工作,今年1月份我拿著剛辦好的暫住證、身份證去王串場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社保卡,可工作人員說由於剛辦的暫住證查不到我的信息,而無法給我辦理,讓我到西康路2號辦理或等一段時間有我的信息了再辦,我等了二十多天了,為何答復還是沒我的信息?咱們的辦事效率怎麼這麼低?我是一個殘疾人,到西康路不方便,還是想在街道辦,希望您能給幫幫忙,另外單位一月份給我上的保險,但現在社保卡還沒辦成,會不會影響1月份的保險呢?
尊敬的呂硯輝:
您好!外地務工人員應當首先辦理暫住證再辦理社保卡,暫住證信息需要由制證部門傳輸。沒有辦理社保卡不會影響社會保險的繳費或個人賬戶劃入。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