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空港遠洋新乾線的一名業主,去年購買了遠洋新乾線的房子,經過一番周折,最終拿到了房屋鑰匙。但最近又遇到了煩心事,遠洋新乾線遲遲沒有給入住的業主辦理房產證。
我們查詢了《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其中第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申請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 『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十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和土地使用權登記。』『購房人在接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給予協助。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核發房屋所有權證。』
據了解,遠洋新乾線一期已經全部售完,而且全部交付業主使用,應該早就具備辦證條件了。真心期盼政府關部門能夠從政府角度過問一下,以方便我們的生活,了結我們的心事。
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2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