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山網民: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議公布三十晚上空氣污染監測數據』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農歷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的傳統習俗,也是燃放煙花爆竹的集中時期。煙花爆竹燃放所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金屬氧化物粉塵等。據市環境監測中心監測顯示,今年2月14日(初一),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為三級輕微污染,可吸入顆粒物污染指數達134,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日均濃度分別超國家二級空氣質量日均標准值的0.45和0.15倍。
據對2月13日(除夕)12:00至次日(初一)11:00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段的監測,該時段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項主要污染物濃度均有不同程度增加,特別是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影響較為明顯。這一污染時段峰值主要集中在除夕夜的20:00和次日凌晨0至1時左右,從除夕夜23:00起,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濃度急劇上昇,至次日凌晨1時達到最高值,分別為0.616mg/m3和0.358mg/m3,2009年除夕夜也表現出相同的變化趨勢,凌晨1時污染值達到0.487mg/m3和0.351mg/m3;凌晨2時起,污染物濃度開始下降,至14日上午11:00,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濃度均降至正常水平。
對比我市2010年、2009年除夕夜空氣監測數據可看出, 2010年除夕至初一的污染程度總體上較2009年同期重。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環境質量有不利影響,環保部門倡導廣大市民增強環保意識、文明意識,做到適度燃放。
2009年、2010年天津市除夕12時至初一11時空氣質量逐時變化圖
再次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市環保局
201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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