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5年天津理工大學畢業生,畢業後參加工作,公司原名叫天津東方金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到09年6月,但是公司先前幾年並未給我繳納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記錄也只是從08年7月繳納,最關鍵的是我的檔案一直畢業後在天津教委人纔托管,公司人事並未理會,辭職後在北京四達時代工作,發現自己的工齡不但不能計算並且檔案被新公司退回,理由是手續不全。我現在想做的是如何補充我的工齡?並且想知道原公司是否應該賠償我幾年的保險金?
尊敬的時健:
您好!您的這種情況是由原用人單位用工不規范造成的。天津東方金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應該從您到單位工作,取得一個月以上工資收入時就為您辦理參保手續,並自簽訂合同30日內為您辦理招工備案和就業登記手續。對於您的保險問題和檔案中手續不全問題,建議您與原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
祝您春節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