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領導:
市區運營的電動三輪車實在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一是形象欠佳。毋庸置疑,此類交通工具從形象上與天津北方經濟貿易中心的城市定位極不相稱。二是隨意停放。火車站、地鐵站、客運站、商業街等人流密集地區隨處可見,且亂停亂放,影響了市容面貌與交通環境。三是違章行駛。隨意變道、肆意穿行、違章調頭、逆向行駛的問題十分突出,嚴重影響了交通安全與暢通。四是亂拉乘客。常有從業者『人車分離』,主動上前亂拉乘客,胡亂要價,既損害乘客利益,又損害天津形象。為此,本人強烈建議市區『禁三』(外環以內『禁摩』的做法完全可以參照)。當然,解決此問題可能並非一日之功,因為既涉及到與其他部門的職能交叉問題,又涉及到從業者的日後生計問題,但希望貴局能夠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解決方案,爭取早日治好這一城市頑疾,進一步提昇天津北方經濟貿易中心的城市形象。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2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將強化對機動三輪車通行秩序的管控工作,增派警力加大對機動三輪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形成嚴管態勢,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