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靜海團泊鎮利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人,該公司規定每天工作9個小時,每周上7天班。沒有什麼節假日,節假日的工資與平時的工資一樣,對此工人是敢怒不敢言。並且只給工人上了一份工傷意外保險,其他的保險一概沒有,但要扣個人所得稅。我們的工資是計件工資,比如我一月份上31天的班,有時每天工作12小時,掙到2700元,卻要扣個人所的稅35元。請問他這樣做合理嗎?而且工資是裝在一個信封內發給每位工人的,而我們簽字的工資帳薄上卻不顯示扣除的個人所的稅,我們對此非常疑惑。為了維護勞動法的尊嚴,請有關部門盡快調查此事並作出相應的處理,謝謝!
尊敬的『靜海人』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2月21日
尊敬的『靜海人』網友: 您好!天津市靜海縣利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每天工作時間為早8時至18時(中午有吃飯休息時間),周六周日加班支付200%工資,工資收入超過2000元,按國家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該公司為職工繳納了工傷、醫療兩項社會保險,未繳納剩餘三項養老、生育、失業社會保險,將養老、生育、失業保險企業所承擔的費用(最低標准)每月隨工資發放給職工本人。該公司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已到期,尚未續簽勞動合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已下達責令整改決定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