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國土部房管局的各位領導
你們好!我是本市的一戶居民。我此次來寫的目的,是想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首先,先介紹一下我家的情況。
我家三口人,父親現58歲,下崗後沒正式工作,沒存款。母親多病,現退休在家養病。我現在本市工作。我家居住面積20多平米,還是板兒樓,平均一人不足10平米。現我已成人,因無地方居住只能在外面租房。每月光租房加水電費就將近1000元,(我每月工資纔1千多,刨了租房也就所剩無幾)雖領了政府補貼,可仍舊杯水車薪,苦不堪言!
現政府有限購房政策,我們家絕對符合條件。可是在申請過程中房管部門要求我們退掉政府補貼,纔能申請。我的問題是
1 如果退掉補貼,萬一我們沒買到限價房回頭再來申請補貼,已不可能。那我們豈不是雞飛蛋打?如果我們能買得起房早就買了,我們也不會找政府要補貼的。政府如果收回補貼,那我們怎麼辦?
2 現出售的限價房中以70-90平米居多。先對於我這樣的年輕人即便是貸款買房,也還是買不起的。我們更需要40-50多平米的住房,有個所謂的窩就行。可這樣的適合我們居住的地方太少了,有也早被內部定空了。
現在我一想到住房問題就很悲觀,請政府幫忙解決我們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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