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單位在經勞動部門批准後實行綜合工時制後,就可以任意安排職工加班嗎?
三星電機每天12小時工作制如何得到勞動局審批的?綜合工時制勞動局作為主管部門每年考核嗎?如何考核?『特殊工時制度的平均工作時間與法定標准工作時間應基本相同』,如何理解,又有誰來監督考核?三星電機公司好幾年12小時工作制問題難道只有經過監察解決?監察能夠解決一個投訴,不能解決幾百人幾年的問題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部門審批特殊工時制度依據《天津市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行政許可規定》津勞社局發【2008】24號文件規定嚴格審批。文件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特殊工時工作制相關規定的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問題嚴重的應撤銷該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具體崗位資格或整體資格,並將《撤銷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行政許可通知書》於十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同時提交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