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89年由靜海縣轉入市區,90年進入國營企業工做,我以前在靜海時是否算工齡?我丈夫是殘疾人,生活有一定的壓力,請問領導我的工齡怎樣補,怎樣辦?多謝了!
尊敬的魏繼先:
您好!關於工齡計算的問題政策性較強,需要具體經辦部門根據參保人員檔案記載情況進行審核。建議到審定工齡部門提供檔案後進行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