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Amande Ye』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安監局調查處理。現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之中。待該問題調查結果落實後,我們將立即給予您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2月10日
尊敬的『Amande Ye』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安監局調查處理。經區安監局調查,該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位是區安監局按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天津市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以及市安監局《關於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進行嚴格審核批准的,而且攤位擺放符合市佔道辦准予許可的各項要求,經營銷售人員經過專門安全培訓,並持有市安監局統一發放的《安全資質證》。經區安監局了解,該攤位在零售前期曾有燃放鞭炮行為,違反相關規定,區安監局已於嚴肅警告。目前,攤主已經將燃放責任人辭退,並保證在經營銷售期間不再燃放煙花爆竹,確保文明經營,安全經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