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24小時便利店上班叫『大方便利』我想反映一下我們上一個夜班給2元補助。每月上的總工時要230小時左右。請問天津市規定夜班補助是多少公司這樣做是不是違反勞動法。還有每天上早8點下晚5點但是算8小時這算不算是違反勞動法呢?而且我們公司只有內部人員是一年享受13個月的薪資待遇,門店的人員沒有這算違反勞動法嗎。還有好多的問題請有關部門能關注我們打工的不平等待遇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目前我市夜半津貼標准為12.8元。標准工時制職工每天應當工作8小時,超出部分屬於延時加班。關於獎金應當如何發放問題政策沒有統一規定,建議與單位協商處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