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是八裡臺鎮劉家溝村村民,09年3月12日登記結婚,由於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共用一個戶口本很不方便。所以提出分戶問題,到屬地派出所諮詢過他們給出不能分戶的等等理由,現向領導諮詢關於本區人分戶問題,難道就沒有解決的方法嗎?
尊敬的李鳳鈞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派出所戶籍中心是進行戶籍問題管理的專門機構,由屬地派出所戶籍中心給予您的不能分戶的理由應該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權威解答。
感謝您對我區示范鎮建設的關心支持。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
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