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好:
我2003年與國際大廈雙方解除合同,此後檔案被單位退檔到和平人纔交流中心至今。我本人44歲女,符合4050保險補貼要求,但是河西勞動局要求國際大廈為本人退檔,但國際大廈恐河西勞動局不接收,就這樣互相扯皮,我兩頭來回奔跑,心力交瘁,請問尊敬的領導,我該怎麼辦。
謝謝,期待回復中。
尊敬的崔志平:
您好!按照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終止合同後要為職工辦理退工退檔手續,把檔案退到職工戶籍所在地的勞動管理部門。因此國際大廈應該按規定為您辦理退工退檔手續,把您的檔案轉回您的戶籍所在地勞動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