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3年參加工作,1999年下崗失業,現年45歲,從國企下崗以後,養老保險就一直沒有上,最近國家出臺優惠政策,對特殊困難家庭在街道上養老保險有一定的補貼,我也去問了一下,說我不符合條件。我於2004年離婚,有一個女兒,現在14歲,現就我們兩個人一起生活,屬於單親家庭,我現在失業,女兒在上初中,為什麼不屬於零就業家庭?零就業家庭是指什麼家庭?保險補貼是以家庭為單位還是以人口為單位?兩口人的家庭一個失業,一個上學,為什麼不屬於零就業家庭?你們所指的零就業家庭必須是夫妻雙方都失業,我是單親家庭,不可能有夫妻雙方都失業,那我們家庭算不算零就業家庭?要是不算,請問為什麼不算?我們的實際情況比夫妻全都失業還要困難,為什麼享受不了國家的優惠政策?如果按照你們所說的零就業家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我就是零就業家庭,就應該享受國家政策,我為什麼享受不了?請領導們給我作出解釋。
尊敬的李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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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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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5日
【民生詞典】零就業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