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近辦理限價商品房,在辦理收入證明時遇到了一些難題。 具體情況如下:我的單位是外資獨資企業,收入證明是人事部門出具的,蓋得是人事部門章。現在區裡有關部門要求蓋公司章,說人事章無效,而我們公司強調對外開具收入證明都使用人事章,而且以前辦理的證明都沒問題。請問有關部門是否收入證明必須加蓋公司章?人事部門的章可否?如果沒有,我該如何辦理?現在正式商品房買不起,限價房又處處有門檻,請幫助解決。
劉洪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1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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