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在天津一所民辦高校工作了6年,屬人事代理制,在職研究生學歷。剛參加工作時沒有將戶口遷入天津,老婆的戶口也不在天津,現面臨孩子出生後落戶的問題。請問,我這種情況可否將戶口遷至天津?應當如何辦理,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月2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經了解,根據您的情況,按照現有戶口政策,您和您愛人可攜帶學歷證明、勞動合同、房產證明、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有關證件到住房所在地的戶政大廳,按照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