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患有糖尿病、腦梗塞(偏癱)已經七年,今年重新做了特殊病年檢,並登記了三個定點醫院。我諮詢一下,我老伴看病必須得到這三個醫院嗎?我家門口就有一個醫保小醫院,(這個醫院不屬於我們登記的醫院)平時我們都在這裡看病,有時他們還出診,的確很方便很及時。那麼今後再在這裡看病是不是就不給報銷醫藥費了?難道非得要一個癱瘓在床的病人折騰到鎮上去看病嗎?有急病也要跑很遠的路去那三個登記在冊的醫院嗎?
尊敬的徐惠敏:
您好!為了方便門特病人就醫,政策規定可以選擇一家三級醫院、一家二級醫院、一家一級醫院、一家專科醫院就醫。您在選擇醫院的時候可以選擇離家較近的一級或社區定點醫療機構。門特病人應當到選定的門特就診醫院就醫。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