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東區津塘路豐盈公寓11號樓5門402居民,我今年60歲,父親因需人照顧和我一起住,今年90歲。我們這的暖氣年年不暖,廳裡溫度在14至16度之間,偶爾到17度,臥室也在15、6、7度,在屋裡坐住了必須穿防寒服,老父親年年到冬季因為溫度過低鬧肺感染住院,今年也不例外,反映多次有人支應沒人真給解決,原想點爐子但考慮排煙問題恐於天津日益向好的環保不利。我家暖氣費年年不少交,但取暖真不如當年的爐子頂用,真不知這種取暖是給群眾取『暖』還是取『冷』。在我們反映的時候,多數答復廳裡的溫度16度正負兩度就達標,也就是14度已經達標了!按達標來講我們好象屬無理取鬧了,但14度的溫度(抱著暖水袋,穿著防寒服)又有誰能認可是『暖』呢?所以我建議將取暖標准提高到20度,以便真正的取暖於民心!請代表們和領導們考慮。謝謝!
尊敬的齊子林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1月18日
齊子林同志:
您好。我市現行的居民室內取暖標准是依照《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87)》、《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93)》等相關設計規范,並在綜合考慮天氣、節能環保、經濟等諸多方面因素的情況下制定的。
感謝您對我市供熱事業的關心,提出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在今後制定相關文件時加以考慮。
2010年1月21日